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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速讯

2023-04-24 17:55:58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资料图】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学林街1号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志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股474,519,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433%。

2、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为472,377,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18%。

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1,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5%。

4、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141,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5%。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474,339,53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1%;179,714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474,339,53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1%;179,714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474,339,53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1%%;179,714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474,339,53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1%;179,714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474,327,13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192,114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286%;反对192,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474,339,53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1%;179,714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077%;反对179,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474,338,93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0%;180,314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474,338,93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0%;180,314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797%;反对180,3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2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474,339,53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1%;179,714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1,9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077%;反对179,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2562 股票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8021 债券简称:兄弟转债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维生素”)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医药”)提供总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浙江兄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药业”)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兄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集团(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或等额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和签署相关担保事宜及材料,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的公告》(2022-027)、《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2)。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兄弟维生素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兄弟医药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兄弟药业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浙江兄弟潮乡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兄弟集团(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或等额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和签署相关担保事宜及材料,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的公告》(2023-026)、《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7)。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3年兄弟科技企保字第01号),约定公司为兄弟维生素在中国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

债务人: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

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2023年4月20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捌佰万元整。

2、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根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含),其中公司对兄弟维生素的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50,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9,099.46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41%,其中公司为兄弟维生素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总余额为14,129.94万元;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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